2009-05-14 17:01:02 杭州网网友(浙江省杭州市)
王书记 请您多关注杭州网论坛的民生版块 我们杭州老百姓的民生问题很多都反映在这里o
2009-05-14 17:00:40 杭州网网友(浙江省杭州市)
王书记:
您好!
您为杭州人民所作的贡献,历史会永远记载的。但是,从现实出发,给您提三点建议:
一、建议您多考虑政府的制度建设,为杭州的长治久安,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
二、尽可能多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特别要发挥人大、政协代表的作用,让他们真正发挥民意代表的作用,选区内老百姓有意见可以向代表反映。
三、要重视网络民意,但不要太在意网络评价。网络是一把双刃剑,中国社会将来如果要出事的话,一定是从网络开始的。要重视对网络民意的疏导,切不可掉以轻心。其实,网络上说话很多人是图一时之快,渲泄而已,许多话是不负责任的片面之言,你不要太当回事,否则,你会很伤心的。记住,大多数人民对您的评价不在网络上。
王书记,您在杭州的历史地位,从古代的苏东坡到白居易,从现代的历任领导,没有人可以和您相比。您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我们会一直默默地支持您!
2009-05-14 16:59:44 融入大杭州(浙江省杭州市)
王书记,您好,非常高兴有这个机会和您交流!我是02年来萧山区的,当初萧山区人民政府组织单位到我大学招聘人才(02年的时候名牌大学的学生就业还是非常轻松的,不像现在),打出的牌子就是杭州市萧山区,我们也是看中杭州市这块牌子来的.可是现在我发现,杭州市萧山区应该理解为杭州市和萧山区,因为很多政策两地完全不一样,我和我的同学分属两地,待遇也完全不一样,他们收入比我高还可以买经济适用房,我却不符合萧山区的条件没办法享受经济适用房;他们的住房补贴1000多一个月,而我们萧山不到250元一个月,至今还没到手(萧山的房价和杭州的房价差4倍?不见得吧!)坐个公交车要等死人,到最后还只能站着.不知道“同城同待遇”何时实现?萧山要完全融入大杭州,跟上发展大步伐,就必须把萧山完全纳入杭州的行政管理体制之下,而不是现在的"一市两制".
2009-05-14 16:59:13 杭州网网友(浙江省杭州市)
王书记,杭州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的活动搞得真不错 杭州也确实比其他城市更干净 更舒适
2009-05-14 16:59:10 滨江新人(浙江省杭州市)
王书记,您好!我是滨江人,杭州的免费单车啥时候能过江来?滨江现在人气也很旺啊!
2009-05-14 16:58:13 杭州网网友(浙江省杭州市)
王书记,我们的提问你都会回答吗?很希望能得到你的解答哦
2009-05-14 16:54:41 亲亲失望者(浙江省杭州市)
王书记:你好
我是亲亲家园的业主 入住亲亲家园2年之久,业主的权利被一次一次践踏,政府,毒气工厂.开发商.物管,哪怕是外来的租房客.都会毫不忌讳的来亲亲搞点事端.前期进来毒气问题.停车问题,学校问题,菜场问题,出行问题..到现在的道路拓宽,快速公交,资产清理,和喷泉被埋.河水被严重污染..一次一次毫不忌讳的实行.没任何顾虑,因为我们6000户没有一个明确的管理者.属于余杭余杭政府不管.西湖拱墅政府管不着..就像一个没家的孩子一样...
现在我们是没学校.没菜场.没好环境.到处投诉.都被驳回.因为我感觉我们并不属于杭州市.那请把我们驱逐杭州.那感觉还合理点。不过那是不可能的...所有权利都被践踏..没任何反抗.小区设施越来越少.现在整个小区保安不到7个.经常出现盗窃等犯罪活动.非常猖狂..要是你本人住在这里.那你早就跳起来了..因为严重践踏了你的最基本的生存权...请帮帮我们.哪怕说一句话...在这里说谢谢了..
2009-05-14 16:54:17 杭州网网友(浙江省杭州市)
赞一个,支持这样的互动!
2009-05-14 16:53:33 杭州网网友(浙江省杭州市)
王书记您觉得杭州是个怎么样的城市
2009-05-14 16:52:56 杭州网网友(上海市)
余杭区教育局明确答复让亲亲家园的孩子去勾庄幼儿园,勾庄小学就读,违法得如此理直气壮还有天理吗?
余杭区信访局区长电话受理办公室: 余杭区信访局区长电话受理办公室:教育局反馈:
一、为解决学龄儿童入学问题,杭州三和置业有限公司和杭州铭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批准在良渚勾庄金家渡村为开发的“亲亲家园”和“铭雅苑”两项目配套筹建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名为“杭州余杭区金家渡学校”,属社会力量办学,后在筹建过程中,该校调整为由浙江绿成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来承办,学校更名为“杭州市余杭绿城育华亲亲学校”,属民办性质。浙江绿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与两房地产公司签订协议中明确亲亲育华学校应优先考虑两小区业主子女入学。
二、按照适龄儿童、少年应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原则,亲亲家园部分住户户籍未迁入余杭区,该部分住户子女应回户籍所在地所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对于户籍已迁入余杭区的住户子女,是就近安排在该地区公办幼儿园、中小学校就读接受义务教育的。按照《余杭区中小学布局规划》,考虑新增房产的入住率和入住居民的户籍,从当前到未来的若干年,勾庄地区的幼儿园、中小学可以解决新增住户余杭户籍子女的入学需求。
2009-04-27 10:47:42
从教育局回复看:
1,余杭区教育局随意将原定的配套小学改成民办小学,并且不惧社会舆论。
2,亲亲家园和铭雅苑的开发商非常好心地和民办小学签订协议,谆谆告诫要优先照顾该2小区业主,真热心啊,他们好像仁至义尽了,我们还能怪他们吗?当然,如何优先法就要斟酌了,估计是同等条件优先录取,可是世界上有同样的人吗?没有,那么优先本身就没有意义。
3,让我的孩子去勾庄上学有点惴惴,更何况彼处车水马龙,鱼龙混杂,路途遥远。
2009-05-14 16:52:36 杭州网网友(浙江省杭州市)
你怎么看考研缓解就业难的观点?
2009-05-14 16:52:16 杭州网网友(浙江省杭州市)
王书记你坐过公交车么?公交车的空调应该撤掉,一点用都没的
2009-05-14 16:51:34 杭州网网友(浙江省杭州市)
王书记,我好崇拜你哦!
2009-05-14 16:49:54 杭州网网友(浙江省杭州市)
王 书记,你好!请问您经常上网吗? 一般上什么网比较多呢?杭州网论坛您经常来看吗?
2009-05-14 16:46:14 市民(浙江省杭州市)
王书记您好:为什么富阳市受降镇新常村违法在大型住宅区很近的地方造公墓,富阳市政府有关部门还一定要说假话,请王书记过问此事.关于在离大型住宅区很近正对面朝南的山上造公墓的真相
1: 富阳市政府有关部门就村造公墓的答复如下:
您好!您所反映的情况已受理(编号63051112),我们会在5月21日(含)前答复。 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 2009-5-11
您好!您所反映的情况市民政局于5月12日答复: 受降镇于1997年推行殡葬改革,该镇的新常村于1998年经村支两委研究,报有关部门批准,将孟子坞一处荒山、荒坡确定为该村的公益性墓地。并于2003年改建成生态墓地,并种植了草皮与柏树,绿化较好,被定为杭州市1250示范生态公墓。该墓地属本村村民死亡后免费安放骨灰的场所,不得对外经营。现有一住宅小区,于2004年开始开发,并于2008年基本建成,有点反应。事实上,该生态墓地建设在先,小区建设在后。目前,因上山道路不方便,应村民要求,经该村村支两委研究,对上山道路进行了适当的修建。经实地踏看,该生态墓地对该小区的视觉影响不大,仅仅几间房子隐约可以看见,且目前该墓地也没有新建和扩建计划。该村村支两委还打算对孟子坞生态墓地进行进一步的美化、绿化,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 2009-5-13
2: 富阳市民政局就村造公墓答复:
受理情况: 2009年05月12日15点27分 办结时限
受降镇于1997年推行殡葬改革,该镇的新常村于1998年经村支两委研究,报有关部门批准,将孟子坞一处荒山、荒坡确定为该村的公益性墓地。并于2003年改建成生态墓地,并种植了草皮与柏树,绿化较好,被定为杭州市1250示范生态公墓。该墓地属本村村民死亡后免费安放骨灰的场所,不得对外经营。现有一住宅小区,于2004年开始开发,并于2008年基本建成,有点反应。事实上,该生态墓地建设在先,小区建设在后。目前,因上山道路不方便,应村民要求,经该村村支两委研究,对上山道路进行了适当的修建。经实地踏看,该生态墓地对该小区的视觉影响不大,仅仅几间房子隐约可以看见,且目前该墓地也没有新建和扩建计划。该村村支两委还打算对孟子坞生态墓地进行进一步的美化、绿化,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 据我们了解和调查::该小区地块规划建设别墅用地和出让别墅土地,是富阳国土局在1993年9月20日就正式出让受降镇上宋街(大山脚村)166号的别墅用土地,该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从1993年9月20日起,到2063年9月20日止.你们说说是大型住宅区在前,还是公墓在前?
为什么在富阳市政府有关部门一遇到难事就推,不好好的从自身的问题找原因.为什么不给来富阳投资创业的人们一个好的环境,就是退一万步说小区规划出让土地和建设在后,这种公墓新常村也应该清理,应该它完全不符合政策,那有这样造公墓的,整个公墓正造在300多户住家几百米正朝南的山坡上, 300多户住家只要朝南开窗,就见公墓,我说真是受降镇新常村委会缺德毫不过半分,对300多户住家有意见,你也不能这样搞呀. 受降镇新常村委会2009年不但不搬迁清理,反而在原来的基础上进一步的整修扩大,"什么只是本村的死人葬的,别村的死人有没有?他们最终是要打造的是收费的公墓.这种现象恐怕在杭州地区,浙江省,乃至整个中国都不会有这样缺德事情.但是确就在我们杭州市富阳市政府号召建立新型城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口号下,真实的眼皮低下发生,我们的有关部门还满不在乎的说假话.我们真对富阳市政府失望!!!我们希望省政府认真的查处这事,因为这是关系到我们300多户居民在这里住一辈子(包括子孙后代)的大事。
4: 根据”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 “乡村骨灰存放处、乡村公益性墓地一般以乡(镇)为单位建立。人口较少、交通不便的地方,可以以村为单位建立。” 该镇的新常村紧靠受降镇政府和320国道,交通十分便利.也是个大村,人口也很多,在这里建任何性质的公墓,明显违背<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再说小区建在后,更是骗人的鬼话,早在1991左右年富阳市政府国土局就以向该镇的新常村(大山脚村)的农民征用了土地,并规划建造别墅,这点当时的村里和镇里,应该早知道的.并在1993年富阳市政府正式将土地出让给房地产公司,并收了土地款,整个规划比公墓早到那里去了都不知道,大型住宅区确实是在2007年全部建成,在2009年该村明知道有这么大个小区在已建好,该村委会还继续扩建公墓.是何道理???这样的公墓还被评为杭州市1250示范生态公墓,更不能说明建这个公墓是对的,应该只能说明欺骗了杭州市有关部门的荣誉.
该村在交通十分便利,人口也很多的情况下,根据”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该村没有任何权理,建任何性质的公墓都是违法的,违反”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做为富阳市政府的民政局说出这样的话,真是十分错误的.应该说受降镇常新村在这里建公墓是富阳市民政局的失职.应该好好的清理,纠正错误.
5: 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公墓、乡村骨灰存放处、乡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应当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公墓一般以市、县为单位建立。公墓建设规划由省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公墓建设应当严格控制规模。
乡村骨灰存放处、乡村公益性墓地一般以乡(镇)为单位建立。人口较少、交通不便的地方,可以以村为单位建立。乡村骨灰存放处、乡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规划由市(地)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
公墓、乡村公益性墓地应当按照节约土地、保护山林、美化环境的原则建设。
第二十三条 建立乡村骨灰存放处、乡村公益性墓地,应当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市)民政部门审批。建立公墓,应当经市、县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民政部门审批。
第二十四条 公墓、乡村公益性墓地应当建立在荒山、荒坡、非耕地或者不宜耕种的瘠地上。
禁止在铁路、公路(国道、省道)、通航河道两侧、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耕地、风景名胜区、开发区、住宅区、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内新建公墓、乡村公益性墓地或者其他坟墓。
前款区域范围内已建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研价值的坟墓外,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清理计划,做好工作,有步骤地进行清理,通知丧主在规定时间内迁移、深埋,不留坟头。
2009-05-14 16:46:11 杭州网网友(浙江省杭州市)
王书记,杭州正在进行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我们看到成效还是明显的。我们希望能否再加大力度,比如在食品生产的源头,食品添加剂的管理,餐具的消毒等等方面也能加强监管。
2009-05-14 16:45:46 杭州市民(浙江省温州市)
现在杭州城最关注的一件事就是70码事件,请问王书记对此事有何见解?
政府真正能做到公平,公正处理此事吗?
为什么有超速几次的前科,却还有驾照?
为什么撞人了,还可以回家上网?
为什么事故还没有调查,交警就认定是 70码?
为什么?
2009-05-14 16:44:52 杭州网网友(浙江省杭州市)
王书记,怎么样看待马甲?
2009-05-14 16:36:04 杭州网网友(浙江省杭州市)
王书记,您好!你经常强调“白+黑”、“5+2”,“星期六一定不休息,星期天休息不一定”,这和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以人为本,以及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的原则是否背道而驰?公务员占全体人民二十几分之一,加上公务员的家庭,那是庞大的群体啊!!
2009-05-14 16:35:53 杭州网网友(四川省德阳市)
飙车案到底是怎么回事???!!!